从即日起至12月9日,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可申领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
从即日起至12月9日,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可申领融资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商业街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及其相关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补助对象为: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或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中小商贸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其他企业、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内贸信用险保单融资承办保险的保险机构。
在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实际缴纳担保费用适当比例的补贴;对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发生并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
在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项目中,对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发生的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给予投保企业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50%的基本保费补助。对同时符合前述条件的以农资为交易标的投保方再给予保费15%的行业保费补助;对承办保险机构在中小商贸企业内贸信用险保单融资的过程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单笔融资在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融资金额0.2%的风险补偿。
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12月9日前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申报条件及详情请查询市商务局网站(www.lysswj.gov.cn)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63210204,市商务局联系电话63922962。(记者 常书香 通讯员 陈志勇 实习生 石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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