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年票办又撤销了6个违规旅游年票发售点。分别是:第06124号(位于涧西区景华路26号街坊)、第06155号(位于王城大道与中州路交叉口)、第06136号(位于新区金城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第06034号(位于新安县新城电业局北楼二楼)、第06121号(位于孟津县桂花中路)、第06042号年票发售点(位于青年宫广场王朝大酒店内)。为严肃纪律,市年票办研究决定,对以上6个年票发售点予以撤销,停止其洛阳旅游年票发售权限。
7月1日起,市民持洛阳旅游年票游览金龙谷(原金龙寺)实行5元门票制度。(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杨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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