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高晋 赵越)23日下午,残疾人马红梅从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4300元的救助金。她是该法院本次执行救助基金发放的第一个受益者。
23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共向31位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发放了23万元执行救助金。据了解,这是全省向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以来发放的最大一笔救助款。
涧西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次梅介绍,2006年以来,针对少数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下落不明等客观原因,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有的甚至难以维持最基本日常生活的情况,涧西区人民法院通过争取财政安排一部分、全院法官捐助一部分等方法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今后,对债权得不到实现的医疗纠纷和交通肇事纠纷中有特殊困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因被告人服刑,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生活特别困难;面临子女升学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其他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均可申请救助。
据悉,该院为执行救助基金设立了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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