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杨先生反映,他的新车购买1个月左右就出了问题,4S店说是他加的汽油质量有问题,而加油站又能提供油品合格证明,他不知道如何维权。
近日,市民杨先生反映,他的新车购买1个月左右就出了问题,4S店说是他加的汽油质量有问题,而加油站又能提供油品合格证明,他不知道如何维权。
今年5月29日,杨先生在开元大道和杜预街交叉口附近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6月14日开了发票。
7月2日,杨先生的爱车发动机出现故障,车身抖动,无法行驶,只好联系4S店将车拖走检修。“4S店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初步检修结果是我加的汽油质量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车进行拆解检修,如果确实是汽油质量问题,应由加油站负责赔偿。”杨先生说,他买车后基本都是在同一家加油站加油,他将情况告诉了加油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他提供了油品合格证明,并表示可以让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杨先生的爱车油箱中的汽油进行鉴定。
“4S店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会在拆解检修时找第三方的鉴定机构对油品进行鉴定。”杨先生说,油品是否有质量问题都是4S店说了算,他和加油站均不认可这样的说法,导致此事僵持不下,杨先生不知道如何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此,4S店如果主张杨先生的爱车故障与油品质量有关,就有举证的责任,应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油品的质量进行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油品质量没问题,4S店应按照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承担三包责任。”该工作人员说,如果4S店不愿承担举证责任、三包责任,市民可以拨打12315投诉。(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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