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闯卡不登记,被行政处罚后不服处罚决定,因此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赵某无视政府的通告,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的检查管理,与防疫工作人员争吵,并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在民警到场后,不听民警解释,不配合民警执法,再次辱骂防疫工作人员,其行为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予以处罚。洛龙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洛龙区人民政府对洛龙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维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
综上,洛龙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仅仅是口号。疫情防控期间,严把各关口是防范输入性风险的关键,公民不登记强闯卡口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罚。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增强防控意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齐心协力战胜疫情。(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韩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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