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树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采取“分块+综合”的方式,对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等6个领域30个重大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符合洛阳实际的整改建议。围绕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助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着眼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常委会综合采取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影响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围绕放宽市场准入、破解融资难题、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等,人大代表聚焦18个具体问题,对“一府两院”17个部门进行现场询问。
认真开展各方面监督。加强经济领域监督。审查批准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预算决算报告,促进了“六稳”“六保”的落实,推动“十四五”规划走好第一步、见到新成效。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督促政府及相关单位依法优化预算支出、防范支出风险、严格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了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报告,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报告,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等进行调研督察,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企业落实法律责任,推动减污降碳。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组织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着眼推进乡村振兴,到各县区对发展种植业、民宿康养旅游业、特色农业产业等进行调研,督促镇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民生领域监督。针对我市部分县区遭受的重大洪涝灾害,常委会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高质量推进工作,帮助灾区群众重建美好家园。围绕推进建设更高品质的幸福洛阳,针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督促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围绕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加强法律监督。对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城市区电动车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事审判、申诉控告等进行调研,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建立人大信访案件周例会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络。
(三)认真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切实承担起地方性法规执行责任。切实加强普法宣传,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部分指标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四)积极稳妥学先进、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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