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2月1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中阳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眼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省、市党代会精神一同学习、一同贯彻。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常委会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推进,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一年来,深入贯彻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三个原则、四项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对“立小法、立管用的法”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对法检两院监督的措施,指导各县区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提出了在市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委要求落地见效。
二、认真履行人大职能
(一)结合实际立良法、保善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了人民民主。
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立小法、立管用的法”。开展立法调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立法计划。
(二)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针对黄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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