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事关广大农民工兄弟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1月1日起,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将助推洛阳更好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经人社部门调解,劳动者现场拿到工资
《办法》也给了失信者改过自新的机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至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信用承诺。
但对特别严重的欠薪行为,《办法》规定不予提前移出名单:一是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二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正在刑事诉讼期间或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是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洛报融媒记者了解到,目前洛阳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自2021年11月以来,全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行政协调、立案查处等方式,已帮助2100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539.5万元。
“处置欠薪问题时,我们以‘让农民工拿到工资’为目标,行业部门能协调的积极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人社部门立案查处。”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处置工作注重发挥信用惩戒和刑事打击作用,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应列尽列,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有2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另有两家用人单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记者 牛鹏远 通讯员 李帆 葛俊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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