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没花一分钱,就进行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2日,家住涧西区长安路街道长四社区的张秀荣说。今年85岁的她独自生活,涧西区民政局考虑到她腿脚不便,特为其进行了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
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家庭养老床位是指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把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为居家照护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护理、巡访关爱等服务,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具备养老机构专业照护功能。
目前,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6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且常住我市、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且经相关评定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根据需要向常住地街道(镇)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社区根据街道(镇)委托可代为受理申请。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分为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基础项目是政府对符合条件服务对象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主要项目,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项目是依据服务对象意愿自己付费购买的项目。失能老人可选择参考基础套餐(一),部分失能老人可选择参考基础套餐(二)。符合条件服务对象的家庭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按每张不高于3000元标准据实结算。(记者 余子愚 文/图 通讯员 董华武 蒋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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