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常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9岁的儿子用她的手机玩游戏并充值4900多元。常女士想咨询,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相关游戏公司退款。
读者反映
近日,市民常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9岁的儿子用她的手机玩游戏并充值4900多元。常女士想咨询,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相关游戏公司退款。
记者追访
常女士说,十一假期,她去外地出差,把手机忘在了家里。等她回到家时,发现支付宝App中出现了120多条消费记录。常女士一问才知道,原来是9岁的儿子偷偷用她的手机玩游戏,并且多次充值。
记者在常女士提供的手机截图上看到,她的儿子在10月2日不断给一款名为《迷你世界》的游戏充值,充值次数达120多次,共计4900多元。
“我儿子才9岁,虽然是他自己输入的支付密码,但他对自己的行为根本没有概念。”常女士说。
“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近日,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充值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网络充值行为需要根据其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
截至发稿时,常女士已向相关游戏公司提出了退款申请并递交了相关材料,对方表示将以“关怀金”的形式退还部分充值款。(记者 刘嘉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