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下发,对2020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三项工作“榜上有名”,
嵩县木植街乡(资料图)
在此次督查激励中,嵩县也榜上有名,入选“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2021年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将给予嵩县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十三五”以来,嵩县把危房改造纳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沟域经济发展进行有机结合,探索出了一套具有特色的农村危房改造新模式。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5951万元,完成危房改造6603户,拆除危旧老房43000余间,挂牌标识封存22000余间,建设“三园二场”3850余个,统建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示范点8个,兜底解决了135户270余人住房安全问题,实现了“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工作目标,为强力助推乡村振兴奠定牢固基础。我市也在2020年顺利完成全市存量危房全部清零的目标任务。
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已连续5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我市迄今已获得5项共9次督查激励。在此前的通报中,我市还曾入选“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方”名单。(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周宇飞 王燕飞 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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