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能否向个人账户返钱?参保后如何报销?”近日,有网友向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求助,希望联系到相关部门为其解答。随后,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洛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根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再设立个人账户,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医疗年度内享受门诊按比例报销的门诊医疗待遇。”该负责人介绍,参保后,居民将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乙类药费用按40%比例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记者 郭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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