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创天地”作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
“星创天地”作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
日前印发的《洛阳市“星创天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提出,我市将着力推动“星创天地”建设,积极为农村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打造农业领域众创空间
近日,在伊川县江左镇石张庄村的乐活“星创天地”农业园区内,温室大棚里的草莓逐渐成熟,村民樊国粉正忙着测温、疏果,察看草莓长势。
32岁的樊国粉7年前进入园区做工勤工作,对水果种植一窍不通的她,经过系统技术培训,掌握了培育高品质水果的技术。“园区提供技术、统一进行生产管理、开拓销售渠道,我们通过技术培训,都能种出好水果。”樊国粉说,掌握种植技术后,她承包了几个水果大棚,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乐活“星创天地”是我市首批国家级“星创天地”。该“星创天地”通过“数字化农业种植管理技术推广、搭建连锁型农民众创平台”的运营模式,让“零”技术农民能够种出高品质水果,已累计培训职业农民5万余人次,带动1200余名农民就业创业。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于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办法》明确,“星创天地”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实现农村创新创业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为实施主体
成为市级“星创天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根据《办法》,首先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为在洛阳市(含所辖县、市、区)注册经营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按照‘要素融合、平台齐全、人才多元、运营良好’的原则,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等都可以成为打造‘星创天地’的主角,他们通过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能加速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申请市级“星创天地”,还需满足“具有相应的科技服务,有明确的技术服务单位;具有基本的服务基础,拥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固定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进驻,已吸引进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等条件。
对“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办法》,我市还将建立市级“星创天地”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对市级“星创天地”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星创天地”的发展运营情况、聚集创业情况、技术示范情况、培育孵化情况、创业培训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对评价优秀的“星创天地”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为省级、国家级“星创天地”;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星创天地”称号。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扩大规模、全面覆盖,提升质量、打造样板”的思路,以“星创天地”为载体,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积极为农村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的综合服务,不断探索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星创天地”提档升级,助力乡村振兴。(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赵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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