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张海燕的工作事迹,今天,我们再向大家介绍另一位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的检察官,他就是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许道川。
前几天,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张海燕的工作事迹,今天,我们再向大家介绍另一位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的检察官,他就是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许道川。
许道川,栾川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先后在办公室、政治处、民行科等部门工作。工作期间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先后被洛阳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四次,2017荣获“全市检察之星”称号,2020年被河南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我始终在路上
“对于我来说,这不单单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让我引以为豪、意义远大的事业,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我始终在路上。”初见许道川,他正坐在办公桌前,神情专注地翻阅着一摞厚厚的刑事侦查卷宗,案头上文件袋、卷宗、书籍、本子堆得满满当当。谈起检察工作,他说:“刑事检察工作充实而又忙碌,几乎都是在审查卷宗和核实证据,一坐下来就跟打仗一样,虽然工作很辛苦,但却很有成就感。”
2013年至2019年初,许道川担任栾川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共审查办理各类民行案件线索388件,认真地履行着民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民行科工作期间,许道川始终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约束和警省自己。他常说:“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我只是履行了法律职责,廉洁才能奉公,守法才能长远”。他办理的王某某与安某某交通肇事纠纷提请抗诉案以“审查细、抗点准、适法当、说理透”被评为全市“民行检察十大精品案件”。他办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私挖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行政诉讼案等案件,均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效的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虽然岗位变了 但是初心不改、本色不变
随着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完成,2019年5月许道川被调整到检察一部工作,负责办理刑事检察案件。“每一次岗位的调整,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新的挑战,面对全新的领域,学习是必不可少的。”许道川说,刑事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专业性要求极高。为了弥补业务知识的匮乏,快速成长为行家里手,他会利用空闲时间,精心研读各种刑事法律业务书籍。在办案过程中,他会反复揣摩每一个相关的刑法术语,深刻领悟每一条有关的司法规范。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许道川逐渐成长为刑事检察业务骨干。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以来,许道川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6件,逮捕75人,审查起诉案件110件,起诉146人。其中,他办理的陈某、杨某涉案金额3300多万元的合同诈骗案,马某某、尚某某等多人电信诈骗案等,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他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成功办理了时间跨度长、涉嫌罪名多,办案难度大的郭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积极参与贾某某和许某某2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案的审查批捕、提审讯问等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2020年2月,许道川被洛阳市政法委荣记“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称号。
从“民行”到“刑事”,许道川都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干出不凡的业绩。他说:“让群众真真切切地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不懈的追求。”多年来,他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尽责的司法理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让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情。
“只有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许道川表示,在未来的工作中,他将牢记初心使命,继续砥砺前行,专注做好每一项工作,向新时代检察工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通讯员/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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