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良好营商环境。日前,吉利区纪委监委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可以”和“不能”从事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良好营商环境。日前,吉利区纪委监委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可以”和“不能”从事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吉利区纪委常委何盾佑告诉记者,按照试行的“正面清单”要求,吉利区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可以从事9类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这9类可以从事的行为中,包括参加企业论证会、洽谈会等。例如:为了解企业或者行业发展状况,听取诉求和意见建议,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推介会、年会等公开商务活动;为扶持企业或者行业发展壮大,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外出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申报项目、产品推介等活动。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确有需要可搭乘企业交通工具;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支付餐费在企业食堂就餐。
“负面清单”对上述人员同样规定了9类不能从事的行为,涵盖服务、执法、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要求严守纪律规矩、法律法规,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谋私利。例如: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对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把政策优惠当成熟人的“福利”“红包”,或以政策、纪律为借口把企业合理诉求拒之门外等。
吉利区纪委监委还要求全区涉企服务各单位及二级机构、基层站所、重点科室和窗口部门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廉洁承诺书,承诺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合作、打招呼说情等方式,突破法纪规则,妨碍公平公正,破坏营商环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进行公示。同时,开展服务保障联企行动、监督保障优化行动、依法保障护航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着力推动惠企扶企政策落实落地,破解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简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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