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我从洛阳退休后,回到山东老家长期居住给儿子带孩子,目前生病正在住院,我能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在山东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发帖,咨询关于异地就医后的报销问题。今日,洛阳网记者联系了洛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进行采访。
“可以办理。从2016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洛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即因当地医疗机构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地就医的患者。
那么,若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外地的门诊看病时,医疗费用是否也能直接结算?
“不能。”该负责人解释,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国家正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记者 郭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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