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洛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3月29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通知》。
4月2日下午,洛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3月29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通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关于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历史意义,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为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要提升站位,统一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立足法律监督机关定位,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把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的使命扛得更牢,全力以赴促进洛阳发展。要持续深化“1126”工作思路,突出“抓管理、促提升”工作主线,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锻造与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洛阳检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跟大势、主动研究,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要加强学习宣传,把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确保实现全覆盖。组织学习讨论,在学习讨论中触动思想、找到差距,真改真做、推动落实。要加强措施落实。认真落实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13条意见,积极践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紧盯制造业这个主攻方向,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依法打击破坏文化产业、损毁、盗窃和走私文物等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活动,推广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制度,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大检察工作创新开放力度,加强产权保护,为洛阳打造创新开放高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研究出台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意见,实施挂图作战、强化项目推进,健全完善向上对接、对内协调、对外联动、对下督导各项机制,内外联动,努力开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转变作风,提振状态,有力保障副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带头抓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带头抓重要项目协调推进,带头抓制度机制创新。要树立鲜明导向,持续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作风导向,进一步营造"学""研""干"的氛围,引导广大干警在重大使命任务实践中积极贡献、展示价值。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有督查、有点评、有通报、有问责、有奖惩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工作的落实力、执行力、穿透力,确保省、市会议精神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上,市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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