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晚报,近日有3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被发现,及时止付近20万元。自2017年5月实施《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至今年11月13日,我市已有50名骗提公积金者受到信用处罚,其中2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看晚报,近日有3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被发现,及时止付近20万元。自2017年5月实施《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至今年11月13日,我市已有50名骗提公积金者受到信用处罚,其中2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骗提公积金失信又违法,为何还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也许在不少人看来,“公积金是自己的钱,拿自己的钱就算手段不光彩也不算啥”,但是,这种想法不仅是对公积金福利性的错误认知,更是对公积金住房保障制度设计的误读。公积金,顾名思义是公用资金,虽然个人也缴纳了一部分,但公积金个人账户绝对不是个人的“钱袋子”,里面的钱不是谁想提就能提、想什么时候提就能什么时候提、想提多少就能提多少的。
必须看到,公积金作为公共住房资金“蓄水池”,只有保证“蓄水池”的资金时刻充盈,才能保证购房者随时有钱可贷。在当今的房价下,对普通工薪家庭而言,仅凭一己之力很难一时凑齐全款,公积金以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实现了许多人的住房梦。公积金“蓄水池”里的“水”是你一瓢、我一桶凑起来的,如果都在“不需要”时往外“舀水”,公积金公共账户何以存在?公积金福利性质何以保障?
事实上,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国家和地方都在加大对公积金资金安全的保护力度。2017年11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以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就明确提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各类证件仍违法使用套取住房公积金,情节较重的,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面对公积金提取刚性规定,依法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才是对自己和他人利益的最好保障。想骗提公积金的打算还是及早打住为好。(洛阳晚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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