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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9.07.31 08:43

  昨日,市政协组织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大黄河湿地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主题进行协商建言。

  座谈会上,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专家学者等,围绕保持湿地建设的资金连续性、加强湿地科研工作、完善湿地保护立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政协主席杨炳旭参加座谈会并讲话。他指出,湿地既是独特的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从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度,从推动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黄河湿地保护的现实意义,切实加大黄河湿地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他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推进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解决好退耕还湿、退养还湿与湿地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问题。要抓住实施“河长制”的契机,增强红线意识,认真落实黄河湿地保护责任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机制,通过责任落实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开展。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黄河湿地保护与修复,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支持黄河湿地保护。要充分发挥我市人才优势,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切实加强调查监测工作,为我市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要强化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宣讲,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形成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领导王军、肖宏滨等参加座谈会。(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冯波)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提质

——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发言摘要

  7月30日,市政协组织召开双月协商专题议政座谈会,围绕“加大黄河湿地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主题进行协商建言。座谈会上,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专家学者等,围绕保持湿地建设的资金连续性、加强湿地科研工作、完善湿地保护立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新安县政协主席 樊栋梁

  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黄河湿地洛阳段的保护。建议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市级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统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与多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湿地保护公共管理系统的组织机构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管制度,落实上级湿地保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基层湿地监管队伍,加强对工矿企业、城镇村庄排污管理,防止生活垃圾、废水进入保护区,依法对破坏湿地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违规河道采砂、湿地放牧等行为予以打击,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组织约谈。

  ●吉利区政协副主席 王先民

  建议争取上级资金,畅通资金支持渠道,保持湿地建设的资金连续性。要争取调整《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关于投资建设总额的规定,并按照中央、省与地方的资金拨付比例,落实中央、省和地方配套资金,使湿地建设拥有可靠的资金保障。

  ●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洛阳市委环保专委会主任 张琪

  建议尽快引进湿地科学研究第三方机构,加强湿地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对我市湿地的特征、功能、利用、保护等进行深入研究,尤其要加强湿地恢复与重建技术、生态工程、效益评价、生态经济等研究,为湿地的保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科技支持,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黄河湿地历史遗留问题。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各区域保护计划,以国家层次的重大研究课题和研究成果为引领,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

  ●孟津县政协副主席 吉啼晓

  黄河湿地保护区内土地清退所涉及基本农田面积大,按照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占补平衡的原则,所需调配的占补平衡土地仅由当地政府统筹调整,难度较大,土地问题矛盾尖锐,可借鉴山东省东营市经验,由市政府统筹考虑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要成立洛阳市黄河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与保护区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管理黄河湿地区内的生态保护、旅游开发和区内行政管理事务。要制定土地清退、搬迁和退耕还湿规划方案,对湿地所涉及的两县一区明确责任、明确时间和明确任务,划定红线,严禁出现在保护区内再建设民房和其它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进洛阳市委科技医卫专委会主任 郭长君

  我市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优化黄河湿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内外环境。要积极推进我省沿黄公路洛阳段早日开工,着力打造黄河沿岸道路网络,高标准建设两岸观光线路和健身步道;加快呼南高铁过黄河线路的确定以及湿地保护规划调整的衔接。要积极与黄委会、小浪底建管局等部门协调,确保引黄入瀍、引畛济涧等水利项目早日建成投用和从小浪底西霞院水库科学调水,切实改善水源不足、水流不畅的现状,改善水生态环境,切实保护黄河流域湿地的必要涵养水源。要加大河叉湿地、湖泊疏浚的清淤力度和水生植物的调整种植、养护与滩涂绿化、美化力度。每年列出计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洛阳市委政策理论专委会主任 任中华

  建议参照同属黄河流域的山东东营做法,成立市级湿地保护管理局,对黄河湿地洛阳段进行统一管理,并提高信息化监督监测水平,为高效管理和责权一致管理提供机制保障。同时,适当增加黄河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加强执法力量配套,积极引进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业方面的人才,提高管护水平。

  ●市政协委员、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 尚旭辉

  建立完善洛阳湿地保护立法。要分层级制定和完善湿地保护法规、规章等,积极推进《洛阳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等地方性规章的出台,结合实际就有关湿地保护和利用、退耕还湿、退养还湿、补水机制、设置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等问题,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等,作出详细可行的规定。同时,要督促完善县(市)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和落实相关湿地保护规划等,有计划地进行湿地恢复性建设。要完善法规授权,探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湿地管理委员会,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和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负责湿地管理保护事宜。

  ●市政协智库专家、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 马立

  我市要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不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和措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拥护国家关于黄河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同时制定和落实好相关补偿政策,积极开展退耕还湿等工作。要组织市县污染防治攻坚办、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行动和常规性环保督查工作,及时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发挥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等作用,对违反各类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等规定,造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受到损害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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