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4月9日,《洛阳日报》的前身——《新洛阳报》创刊。鲜为人知的是,1949年3月18日《新洛阳报》头版刊登《洛阳地委关于新洛阳报的决定》称,洛阳地委决定将《新洛阳报》改为地委机关报,同时也是洛阳市委机关报。
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的《新洛阳报》头版(记者翻拍)
1948年4月9日,《洛阳日报》的前身——《新洛阳报》创刊。鲜为人知的是,1949年3月18日《新洛阳报》头版刊登《洛阳地委关于新洛阳报的决定》称,洛阳地委决定将《新洛阳报》改为地委机关报,同时也是洛阳市委机关报。(>>>>专题)
近日,《洛阳晚报》记者在洛阳洛卫军品博物馆见到这张旧报纸。《洛阳地委关于新洛阳报的决定》部分内容如下:
为了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与需要,指导与推动全区的城乡工作,城市与农村密切结合,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党的政策,教育党员与群众,并团结与组织群众,地委需要有一个报纸,特决定将新洛阳报改为地委机关报。同时亦是洛阳市委机关报,并准备增加篇幅,充实内容。今后新洛阳报之社论及重要文章,全区所有城市与农村工作的党与非党工作人员,都须认真研究,学习与贯彻执行,并为党报写稿和及时推广发行工作,宣传部及邮局负责并组织发行。
新洛阳报经过十个月来的努力,已与群众建立了相当联系,报社同志的深入群众,各通讯员为党报写稿等都是很好的。今后新洛阳报要真正成为全区党与人民的喉舌,指导工作的有效武器……
洛阳地委也对《新洛阳报》的办报理念进行了定位:新洛阳报社的报道,应以群众运动为中心,以为工农兵服务为方针,要经常大力报道工人、农民、兵士的各样活动,群众运动的经验和支援前线的群众活动及工作中重要问题。副刊也须着重于可供工农兵群众提高阶级觉悟与文化教育的教材,文字力求其通俗、活泼、精练,适合工农兵及一般干部的要求与水平。文后的落款是“中共洛阳地委会,三月十日”。
《洛阳市大事记》记载,1948年4月5日洛阳解放,洛阳市委机关报《新洛阳报》创刊。1949年2月至3月,根据豫西区党委、行署及军分区通知,豫西一地委、一专署、一分区分别改为洛阳地委、洛阳专署和洛阳军分区,洛阳专署辖洛阳市、洛阳县、新安县、孟津县、伊川县、嵩县、伊阳县(今汝阳县)、宜阳县等8市、县。
因洛阳地委成立后“需要有一个报纸”,于是将《新洛阳报》改为地委机关报,同时亦是洛阳市委机关报。1949年8月11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的决定,《新洛阳报》停刊。1955年1月1日,中共洛阳市委创办的《洛阳日报》正式出版。(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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