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人民网北京频道3月14日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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