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最多可获100万元奖励。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了《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也有不少奖励措施。
日前,我省出台《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最多可获100万元奖励。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了《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也有不少奖励措施。
高价值专利,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办法》中规定,对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最多5个国家;提交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连续交纳6年年费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对认定的国家级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等奖励20万元,省级的奖励10万元。
另外还有高价值专利奖励。对于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一等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三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对普及知识产权的学校,给予数额不等奖励
《办法》对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做出了规定:对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县(市)区给予5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产业集聚区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
《办法》还规定,对国内和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还有相应的法律援助费用。
不仅如此,知识产权还能质押融资。对贷款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和奖励,对以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以及为进入转化或产业化实施阶段的以专利投保的企业给予补贴。
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方面,我市将对省级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对市级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给予3万元奖励。
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专利可获奖励
对于小微企业,今年4月我市通过了《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对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设立了鼓励措施。
奖励对象是:1.在洛阳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2.专利权利人的申请地址在洛阳市辖区内;3.专利权利人有多个的,提供由全体权利人签章的申请奖励委托书,并且权利人符合前款条件;4.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奖励标准有:1.对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1万元;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5000元;3.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1000元;4.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500元。(洛阳晚报记者 李砺瑾 通讯员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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