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依据本人申请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不高于300元的高龄补贴了!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本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13.2万名老人将从中受益。
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依据本人申请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不高于300元的高龄补贴了!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本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13.2万名老人将从中受益。
●补贴对象
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
●补贴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80周岁以上老人13.2万人,90周岁以上老人1.3万人,百岁以上老人309人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低于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人群范围和补贴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如何申请?
《办法》提出,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3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英寸免冠照片3张,均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
●可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亲自前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的高龄老人,可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多久发放一次?
高龄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季度发放一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月发放。凡补贴对象死亡的,应及时予以注销,从死亡次季度起终止发放补贴。
●如何发放?
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个别地方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为发放。
针对高龄老人户籍跨县(市)区迁移的,可在迁移后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高龄补贴发放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季度由迁出地发放高龄补贴,之后由迁入地发放。高龄老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
对于失能、半失能或是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金融机构要提供上门服务。
●若有异议怎么办?
市民对已批准或已享受高龄补贴的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民政部门举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起15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答复举报者,情况属实的,应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予以纠正。
对那些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本人(受托人)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申请材料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元佳静 通讯员 林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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