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高龄补贴不低于50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08.11 08:41

  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依据本人申请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不高于300元的高龄补贴了!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本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13.2万名老人将从中受益。

  ●补贴对象

  洛阳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

  ●补贴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80周岁以上老人13.2万人,90周岁以上老人1.3万人,百岁以上老人309人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低于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人群范围和补贴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如何申请?

  《办法》提出,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3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英寸免冠照片3张,均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

  ●可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亲自前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的高龄老人,可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多久发放一次?

  高龄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季度发放一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月发放。凡补贴对象死亡的,应及时予以注销,从死亡次季度起终止发放补贴。

  ●如何发放?

  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个别地方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为发放。

  针对高龄老人户籍跨县(市)区迁移的,可在迁移后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高龄补贴发放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季度由迁出地发放高龄补贴,之后由迁入地发放。高龄老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

  对于失能、半失能或是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金融机构要提供上门服务。

  ●若有异议怎么办?

  市民对已批准或已享受高龄补贴的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民政部门举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起15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答复举报者,情况属实的,应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予以纠正。

  对那些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本人(受托人)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申请材料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元佳静 通讯员 林梦真)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 ·健康快讯: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儿科门诊开诊
  • ·健康快讯:河科大二附院开展“特应性皮炎健康之途”义诊活动
  • ·咳嗽、打喷嚏漏尿怎么办?
  •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新闻排行
  • 畅行336个城市!洛阳已发行带交通功能...
  • 洛阳114名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 多种合作模式可选择 洛邑古城片区发出...
  • @洛阳人,“五一”假期这些地方能充值...
  • 洛阳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
  •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住宿免费穿汉...
  • 每位劳动者都是超人!劳动节,致敬每...
  • 寻找张宇!12年里,你可知道妈妈流了...
  • 洛阳首届榴莲狂欢节开幕 活动持续至5日
  • 新一期洛阳市青年艺术夜校开始报名
  • 百姓呼声
    应天门北广场商业房屋与景区氛围谐调吗?
    邙岭大道中沟站附近为何下雨就积成河?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一座城 一朵花

    荷包牡丹串串红

    红山樱桃沟

    石子之眼 芳容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