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克振等5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罗克振等5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洛政任〔2017〕17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罗克振任洛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江宁任龙门石窟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阳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万宏伟洛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禹红卫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建国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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