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昨日透露,截至7月10日,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595家,整治取缔8595家,完成率100%。
市工信委昨日透露,截至7月10日,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595家,整治取缔8595家,完成率100%。
今年6月,我市打响了“散乱污”企业“歼灭战”。各县(市)区均启动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行动。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散乱污”企业分布散、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主要分布在市域、县域交界地带和城乡接合部、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环境复杂区域,危害极大。为此,我市采取全面排查、交叉督查、关停、查封等措施重拳治理“散乱污”企业。
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对本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深排、细查,确保不漏一家“散乱污”企业;对于整治类企业,限期整治到位;对于取缔类企业,严格做到“四个到位”(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
交叉督查。6月15日至22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督查组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行交叉督查,采取县对县、区对区方式就近开展督查。督查组针对交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核查验收。从6月28日起,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对照工作台账,对已经整治取缔到位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核查验收。截至目前,我市已核查2000多家企业。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提高整治取缔标准,对新排查发现的取缔类企业,严格按照“四个到位”标准尽快取缔到位;对整治类企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我市将积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鼓励其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装备,通过技术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
针对“散乱污”企业易反弹特点,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网格巡查”的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严盯死守,严禁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另外,对已取缔的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其取缔后的危险废弃物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洛阳晚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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