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11月30日前,我市将全面清理整改3381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项目,将一律强制其停止建设或生产。
记者近日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11月30日前,我市将全面清理整改3381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项目,将一律强制其停止建设或生产。
由于多方面历史原因,我市存在一些未经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但已建成或生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对我市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带来诸多隐患。
目前,我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排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在排查出的3381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关停类项目153个,完善类项目896个,整改类项目2332个。我市将按照“关停一批、完善一批、整改一批”的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整治,对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项目,允许其继续生产。
此外,我市对以下项目不予环保备案:项目选址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装备水平低、污染治理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比较大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居民搬迁未完成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其他不予环保备案的项目。(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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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一批
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未满足环保要求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备案任务的项目。
●完善一批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的已建成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后,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备案,办理排污许可证。
●整改一批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评准入要求的已建成项目。项目单位要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制定达标排放且不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的措施,经当地环保部门认可后,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确认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备案,并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当地政府依法责令关停。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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