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情况怎样?今日,市环保局通报了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洛阳网讯 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一年多以来,我市情况怎样?今日,市环保局通报了去年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据统计,新环保法实施以来,2015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26起,对6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2起,对5名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有7家企业进入环保“黑名单”。
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由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以及处罚措施的限制,企业往往存有“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认识误区,新环保法实施以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措施都有所加强,提升了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威,为环保部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强力支撑。
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26起,下达处罚决定495起,近400家企业因环保违法被处罚,罚款7500余万元,罚款金额是2014年的341%。其中,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全市环保系统共对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洛阳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万基发电有限公司和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实施了32起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5481万元。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7家企业实施了环保“黑名单”管理。被实施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如果不按照要求整改,其相关环保行政许可和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将不被受理和审批,同时其融资、评优评先以及各种政策性奖励、补助的环保认可证明将被中止。
此外,还有5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因企业污染物不达标排放,拒不执行判决等环保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记者 白银龙 通讯员 杨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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