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重在落实。
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工信委关于2014年度《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资金兑付情况汇报,并原则同意了兑付方案。
这预示着我市39家符合政策规定的电子信息企业,将获得共计2569.6万元的奖励资金。
七大优惠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实施《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其间,市财政每年从产业优化资金中安排1亿元作为市级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此次兑付,主要依据以下七项优惠政策。
1 税收优惠
对在2016年12月31日前新注册的电子信息企业,自其首次缴纳企业所得税之日起连续3年,对实际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市)区等额支持企业发展
对现有电子信息企业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市)区等额支持企业发展
对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企业高管人员及领军人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14年至2016年由市、县(市)区全部等额奖励个人
2 鼓励创新
对国家、省、市新认定或批准的电子信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并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3万元
对电子信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获得国家评价优秀、良好的,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并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评价优秀、良好的,对所在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并对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3 房屋补贴
●对在城市区内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
●享受补贴的用房3年内不得对外转租和出售
4 资质认证
●对通过认证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3级、2级、1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和8万元
●对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3级、4级、5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等相关国际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认证费用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 培育特色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分别给予园区或县(市)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6 鼓励做大做强
在我市注册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7 平台建设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迅速集聚发展,总投入资金由市、县(市)区按照1∶1的比例共同投资
2569.6万元奖给谁
兑付方案显示,根据《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和现行的财政政策确定支持企业的资金额度,我市共有39家企业符合政策规定,拟支持奖励资金2569.6万元。
看一看都有哪些企业获奖了——
●企业所得税奖励方面
拟支持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拟支持金额586.39万元。
●高管人员所得税奖励方面
拟支持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拟支持金额170.05万元。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方面
拟支持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拟支持金额425万元。
●实行房屋补贴方面
拟支持洛阳鸿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拟支持金额417.13万元。
●奖励资质认证方面
拟支持洛阳威尔若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拟支持金额35万元。
●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方面
拟支持洛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拟支持金额160万元。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方面
拟支持洛阳鸿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拟支持金额210万元。
●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方面
拟支持涧西区的洛阳市软件开发平台和西工区的洛阳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2个区申报的公共技术平台,拟支持金额566.03万元。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有的企业名字出现了不止一次。是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家企业可申报多个政策条款,同时享受多项政策支持。
重奖之下势头猛
据统计,去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245亿元(不含三大运营商),同比增长14%。全市信息服务业企业有900余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14家,超10亿元企业4家,已有5家信息服务业企业成功上市。
据介绍,本行动计划的政策兑付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此次兑付的是2014年度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请记得申报2015年度、2016年度的奖励。(洛阳日报首席记者 孙自豪 通讯员 王燕飞)
政策资金兑付办理流程
第一步:每年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落实通知》,明确政策兑付内容及需要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企业根据发布的通知和《洛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作申报材料并向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报送。
第三步: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分别受理、初步审查,共同起草申请报告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第四步: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必要时对企业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第五步:由市财政局根据《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和现行的财政政策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支持企业的资金额度。
第六步: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共同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市财政局下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