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市共有70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处理。
11月,全市共有70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处理。
市纪委近日发出的通报显示,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个,处理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6人。在受到处分的人员中,乡科级干部62人,县处级干部4人。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在全市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分26人,占处分人数的39.39%;居第二位的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处分13人,占19.7%;居第三位的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处分12人,占18.18%。
市纪委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突出重点,强化问责,坚决查处套取资金发放补贴福利、公款吃喝“打游击”、公款旅游“搞变通”、公款送礼“改渠道”、公务用车“换身份”等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探索新方法,研究新措施,紧盯新动向,保证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快查快办,严肃处理违纪问题,进一步转变党风政风,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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