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至9月3日,市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对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进行排查整治。
市交警支队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开展安全技术状况全面排查。其中,对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情况的,交警部门将督促车辆所属单位停运相关车辆,同时驾驶人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此外,在出城口、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卡点等,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在凌晨2时至5时行驶的长途客车进行处罚,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完善标志牌,严禁客运车辆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洛阳晚报记者 陈兵 见习记者 肖姣姣 特约记者 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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