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培训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教育,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职业教
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要求,巩固和扩大我市职业教育攻坚成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市政府决定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2014—2018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培训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教育,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2008年我市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以来,办学层次结构不断优化,有4所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填补了我市没有高职院校的空白;办学模式不断创新,探索实施了“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办学模式,实现了农村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免费上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建成了24个市级公共实训平台,创建了3所国家中职示范学校、4所省级示范学校和11所省级特色学校;学科专业不断完善,形成了一批全国有名、特色鲜明的行业龙头学校和专业,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成绩连续5年居全省各省辖市第一名。同时,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在全省率先进行了学科转型,促进了相关专业的发展。2008年以来,全市高、中职业院校毕业生约19万人,就业率达到96%以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职业教育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办学规模偏小、示范性品牌学校较少、校企合作环节薄弱等问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攻坚任务仍很艰巨。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是破解职业教育发展瓶颈,提升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是发挥洛阳优势,变人口红利为人才红利,建设人力资源高地的有效手段;是提升人口职业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就业质量,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是提高我市产业竞争力,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发展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既是民生又是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打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攻坚战,创新体制机制,破解矛盾难题,挖掘内涵潜力,努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精神,按照“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目标,开阔思路,创新发展,“六路并进”(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全面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任务。
1.职业教育规模满足需求。到2018年,职业院校在校生稳
定在10万人左右,实现普职教育大体相当;每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3万人次。
2.职业教育结构和层次更加优化。逐步理顺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整合市区公办中等职业院校,成立洛阳市职业教育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业办、民办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推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教育中心融合发展,实现中职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到
2018年,市区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调整到50所
左右,县(市)中等职业院校调整到20所左右。
3.职业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重点产
业发展的人才培养能力,继续建设一批实训教学水平与企业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做强做优特色专业和特色学校,积极推进技能竞赛全面开展,实现人人学技术、人人参加竞赛的良好氛围。到2018年,建设30个市级示范性特色专业和8—10所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示范特色学校;建设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的教学团队,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学生获得双证书率达到90%以上,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保持在96%和90%以上,对口就业率分别达到70%和65%以上。
4.职业教育的投入稳步提高。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增加比例,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和实训条件。到2018年,所有职业院校的主要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90%以上中等职业院校建成标准化数字校园。
三、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改革职业教育投入机制,推动多元投资办学
1.市、县(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职教攻坚以来有关土地、资金、税收、收费、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必须落实到位。将职业院校建设新校区后腾出的老校区土地出让所得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部分全额返还学校,用于职业院校建设新校区,扩大办学容量。对职业院校合理规模内的商业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2.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3.大力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改革,探索公办职业院校公办民助、股份制办学等经费投入新模式。解放思想,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积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以及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
4.市、县(市)政府要完善和健全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要根据当地财力水平,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当地的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随财政
保障能力的增强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二)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1.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更具地域特色、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市区公办职业院校要通过改革创新,打破行业部门界限,逐步理顺管理机制,按照“特色更明显、专业更强化、品牌更突出”的原则,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加快职业教育结构优化,推进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的路子。2017年前每个县(市)建设一所与县市区域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容纳2500—4000人左右的职教中心;根据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学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扶持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停办就业差的专业。
2.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利用职业院校和职教中心在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的资
源,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培训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术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有力支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实施。
3.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加强特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内涵,宣传职业教育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提高职
业教育的吸引力,稳定全市招生规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合理适当的中招录取政策,严格“三限”规定,严格按分数线控制普通高中人数,落实好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校企深度融合,通过引企入校、办校进厂、订单式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推进建设6—8个以专
业为纽带、校企紧密合作的职业教育专业联盟。
2.建立校企合作政府奖励制度,推动实训基地建设。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彰、奖励;对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职业院校给予资助或奖励;表彰、奖励其他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推进生产
性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省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契机,力争有5个以上基地在我市落地。
3.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研究制定重点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免试办法,实行操作技能鉴定合格即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
四、加强示范性学校和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办
学质量
(一)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学校、示范性学校和特色专业。力争创
建5—7所国家、省级示范学校,20—25个省级精品专业示范点和特色专业点,支持建设30个市级示范性特色专业和8—10所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示范特色学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学校创建行业内或全国知名的专业,成为国家标准。
(二)坚持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的发展,继续加强机械制造、轴承加工、
有色金属加工等传统优势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和发展呼叫中心、
IT、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提升洛阳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加快建设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制定《洛阳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办法》,明确“双师型”教师基本
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长效补进机制,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对引进重大招商项目有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要支撑的,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用人单位可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编制总数的30%用于聘任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建立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人才库,探索职业院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有企业工作或生产一线服务经历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人员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申请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有辅导学生实习经历的企业职工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力争创建6—8个由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或行业协会、企业专家领衔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职业院校主要领导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制定职业院校标准化数字校园方案,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
建先进、高效和实用的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环境,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到2018年,全市90%以上的中等职业院校建成标准化数字校园。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障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切实发挥各级
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农业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实施。
(二)明确攻坚责任。市、县(市)政府要制定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实施计划年度分解计划,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攻坚责
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督查。市、县(市)政府要将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工作纳入教育发展年度目标管理范围,作为政绩考核的
重要内容。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典型事迹,引导社会各方力
量积极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