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头村新修道路。建设规模:1500米。概算投资:44.95万元……日前,新安县五头镇望头村村委会向该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递交了招标申请。类似这样的招标申请,该招投标服务中心今年已收到7份,这是新安县出台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带来的效果。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有效遏制了村级组织在工程建设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让群众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
5000元以上投资项目要招标
“群众对村干部有意见,往往与村里的工程建设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有关。”新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仝建军说,过去,由于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村里的钱咋花、地咋包,几乎全凭村干部一张嘴,“群众心里是一本糊涂账,咋能满意?”
要让群众满意,就得公开透明。新安县纪委经过调研,决定用招投标的方式来管理村级组织的工程建设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新安县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招标的范围几乎囊括了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该办法规定,投资额5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事业项目等都在招标范围之内。此外,村级集体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处置和经营项目,以及集体林木、土地、荒山、荒地、坑塘水面等的承包经营,也都被纳入招标范围。
招投标方式不搞“一刀切”
“村里要花钱搞建设,完全搞公开招标也不现实。”仝建军告诉记者,在制定招投标方式时,他们认真进行了调研,认为要分类规定,不能搞“一刀切”。
仝建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村里如果想建几个垃圾池,可能花上几千元就能完成。如果公开招标,制作标书可能就需要近千元,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又得花钱。这样一来,近半资金就投进去了,划不来。
几千元也不是小数目,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办法规定,招投标方式分三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该办法规定,凡是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由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后,派人到现场指导和监督;标的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派人到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招投标;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
“无论怎么招标,都必须经村民表决通过,这是死规定。”仝建军说,办法规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项目不能进行招标。
给群众一本明白账
“说实话,这个办法实施后,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不少,但能给群众一本明白账,我们觉得值。”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郅红伟说,根据职责规定,他们不但要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还要组织、参与、监督招投标活动,虽然工作负担重了,但把钱管好了。据介绍,该镇去年共实施7次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涉及资金117万元,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除了群众参与、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等外,新安县村级组织在工程建设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中的资金管理,还被纳入该县的涉农资金网络监管平台——阳光基层廉政网,该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设,依托互联网公开运行,只要是与涉农资金有关的项目及资金使用流程都被该平台全程监控。新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红宇告诉记者,目前该平台共监管涉农资金6.5亿元,其中涉及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资金达1.3亿元,均通过该平台公示和接受监督,群众看得一清二楚。(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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