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凌晨,在许昌警方的配合下,新安县公安局在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出租屋内,将涉嫌拐骗幼童郭佳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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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洛阳晚报相关报道版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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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凌晨,在许昌警方的配合下,新安县公安局在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出租屋内,将涉嫌拐骗幼童郭佳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新闻回放)
2月19日11时许,新安县公安局接到磁涧镇尤彰村高某某报警,称其女儿郭佳诺(约4岁)在尤彰小学北310国道边丢失。接到报警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相关调查和寻找工作。
一是安排警力走访尤彰村及310国道沿线住户、商店,查找目击者和可疑情况;二是调看、分析郭佳诺失踪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查找嫌疑车辆、可疑人员等线索;三是发动尤彰村及附近村民协助查找,发放寻人启事;四是通过新安县电视台、百度新安吧、微博、微信等,发布郭佳诺失踪的相关信息,以获取更多线索;五是采集郭佳诺父母血样送检入库,并将其信息录入失踪人员信息库进行比对。
4月5日7时6分,新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失踪女童父亲郭某某报警称:当日7时左右,郭佳诺被一辆车牌号为豫K开头的出租车送到尤彰村村口。
接到报警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尤彰村,对郭佳诺进行询问,并调取卡口视频,确定出租车的车牌号及行驶轨迹。
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在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出租房居住的陈某某、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日凌晨,在许昌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将陈某某、刘某某成功控制。
现已查明,陈某某,男,现年51岁,荥阳市人,案发前,在洛阳某公司任临时推销员;刘某某,女,现年48岁,新郑市人,养蜂个体户。
2012年,陈、刘两人在公交车上相遇,并互留联系方式。此后,两人到洛阳租房同居,其间曾想抱养一女孩养老。今年2月19日上午,陈、刘二人驾车到新安县找养蜂地点,返回途中经过磁涧镇尤彰村村口时,偶遇郭佳诺,顿起歹意。刘某某将郭佳诺骗至车上,带至家中生活月余。后因害怕事情败露,刘某某于4月5日凌晨租赁出租车,将郭佳诺送回磁涧镇尤彰村村口。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刘某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已被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洛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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