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为十三朝古都,帝王将相在此纷纷亮相,京城的辉煌遮蔽了洛阳县的称谓,使其县名不彰。与位高权重的帝王将相相比,洛阳县县令大多默默无闻。洛阳县之外的新安县、永宁县(今洛宁县)等县县令同样鲜为人知。在这里,《洛阳晚报》记者为您讲述洛阳及诸县县令的吏治故事。
洛阳令董宣可谓大名鼎鼎。东汉年间,性格耿直、为官清廉的董宣,在得罪湖阳公主后拒不赔礼道歉,誓死捍卫大汉法律尊严,光武帝刘秀对他颇为欣赏,最终封其为“强项令”。
1、洛阳县与洛阳令
2014年10月,由洛阳市曲剧院编排的新编曲剧《洛阳令》,在省文化厅主办的第十三届河南省戏剧大赛上获得最高奖“河南文华大奖”。
曲剧《洛阳令》是洛阳市民非常熟悉的经典作品,它讲述了“强项令”董宣不畏强权、惩治恶奴的故事。自1961年以来,该剧被传唱了半个多世纪。
说洛阳县县令,要先说说洛阳县。据史料记载,战国后期,秦灭东周,即于成周城(今白马寺东边)置洛阳县,并于周王城(今王城公园周边地区)置河南县,两县并存,一直到宋朝。金朝将河南县并入洛阳县,洛阳县遂成为全国大县。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河”指黄河,“三河”指河东、河内、河南,是以黄河为坐标界定的区域,中华文明皆集中发生在这一地区。具体来讲,“河东”指山西省大部,“河内”指河南省焦作市一带和洛阳市吉利区,“河南”指洛阳。
县令同样产生于战国时期,三晋(魏、赵、韩)和秦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国商鞅变法,合并诸小乡为县,设置县令。县令本直接听命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隶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俸禄在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县,县官称县长,俸禄为三百石至五百石。
东汉光武帝时期,洛阳县迎来一个特殊的县令——董宣,他的“强项令”名号盖过了“洛阳令”,让后人铭记至今。
2、伯乐侯霸好榜样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在我的心目中,董宣是那种硬着脖子、挺直腰板的形象。那么,董宣哪里来的勇气与湖阳公主(包括汉光武帝刘秀)对抗?
现在看来,董宣不畏强权的性格之养成,与其伯乐侯霸密不可分。侯霸给董宣的仕途打开了一扇窗,也影响了董宣的吏治风格。
侯霸,字君房,河南郡密县(今河南新密东南)人,一生经历西汉灭亡、王莽篡汉和东汉建立,光武帝时任尚书令,后任大司徒,深得光武帝的信赖和器重。
侯霸为人矜持严肃,仪容庄重,虽家财丰厚,却不视财如命。汉成帝刘骜在位时期,侯霸担任太子舍人。
王莽在位初年,侯霸因品德好被举荐为随县县宰(即县令)。随县土地广阔,靠近江湖,有许多亡命之徒在此做强盗。侯霸到任后,立即立案诛杀强盗,派兵全面清剿山贼,使随县境内秩序稳定了下来。
侯霸因此升任执法刺奸(执法之官名),负责监察官员贪腐。在查问有权有势的人时,侯霸也毫不畏惧。后来,他升任淮平郡(今江苏省泗洪县南)大尹(即太守),处理政事很有名声。到王莽败亡时,侯霸则修城坚守,最终保住全郡。
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东汉建国。建武四年,光武帝刘秀在寿春召见侯霸,并任命他为尚书令。建武五年,侯霸担任大司徒。在职期间,侯霸明察事理,坚持正义,奉公无私。
董宣很幸运被大司徒侯霸召见,并被举荐做官。在董宣的心目中,侯霸既是自己的伯乐,也是他为政做官的榜样。
3、与湖阳公主“过招”
董宣担任洛阳令时已经69岁。当时,京都洛阳是全国最难治理的地方。聚居在城内的皇亲国戚、功臣显贵常常纵容自家的子弟和奴仆横行街市。朝廷接连换了几任洛阳令,还是控制不住局面。
有侯霸这样的榜样,董宣在洛阳的吏治毫不手软。到任不久,董宣就遇到了一个强劲对手——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
《后汉书》记载,湖阳公主的家奴“白日杀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他。可是,这个恶奴躲进湖阳公主的府第里不出来,董宣官职卑微,无法到公主的府第搜捕凶手。
是让凶手逍遥法外,还是另想办法抓人?董宣选择了后者,他命人守在湖阳公主门前,一看到杀人的家奴出现,就实施抓捕。
果然,在湖阳公主外出时那个家奴大摇大摆地坐在她的马车前面。董宣得到消息,立即带人在湖阳公主及其家奴的必经之路等候。湖阳公主的马车一出现,董宣立即上前拦下,并向公主说明情况,准备抓人。湖阳公主当然不配合,觉得董宣不给她面子,竟敢拦车抓人。董宣毫不胆怯,以刀画地,厉声责问她身为皇亲为什么不守国法。湖阳公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奴被董宣带下车,就地格杀。
4、 “强项令”董宣
看到家奴被杀,湖阳公主立即进宫,找光武帝诉“委屈”。光武帝听了大怒,即召董宣进殿,欲杀之。
董宣见了皇帝,仍然不害怕。他拜见光武帝后请求道:“臣可以死,希望在死之前能说几句话。”光武帝不屑地说:“你死到临头,还有什么话说?”董宣高声道:“陛下您以圣德使汉朝中兴,现在湖阳公主的家奴滥杀无辜,如果不严惩,将何以治理天下?微臣我不用陛下动手,现在就自杀明志。”
话音刚落,董宣就一头撞在宫殿的柱子上,顿时血流满面。刘秀急忙派太监扶起董宣,说死罪可免,你给湖阳公主磕头道歉就行了。董宣不从,太监们摁着董宣的脑袋,要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梗着脖子就是不磕头。
看到董宣不肯磕头,湖阳公主不肯罢休,继续刺激弟弟刘秀:“文叔(刘秀的字)当老百姓的时候,常常在家里窝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里。现在当了皇帝,怎么反而连个小小的洛阳令也驾驭不了呢?”
光武帝笑道:“当皇帝和当老百姓不一样啊!”
说完,刘秀命令董宣退朝,并“赐钱三十万”,董宣转手将赏钱给了手下。由此开始,董宣“搏击豪强”,“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使其“莫不震栗”。京城人称其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意为没有人击鼓鸣冤)董少平”,盛赞董宣不畏强权、秉公执法。
5、为官廉洁
董宣在洛阳县为官五年,卒于任上,年七十四。他死后,刘秀派使者前往吊唁,使者“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刘秀得知后悲伤地说:“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我从《后汉书》中找到了董宣对抗强权的勇气所在——廉洁。正是因为廉洁奉公,董宣才无所顾忌。这一点在他的伯乐侯霸身上也有体现,侯霸“虽家财千金,却不事家产”。
董宣舍弃了物质追求,收获了“强项令”这一千古美名,这对今人也有启发。董宣一生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执法如山,即便在皇亲国戚面前也不肯低头。这样的骨气确实难得,也值得称颂。
董宣仅仅是个特例,刘秀与董宣是有默契的,没有刘秀的宽容,董宣做不了“强项令”。史料记载,董宣为官期间,执法过激之弊也非常明显,因此被《后汉书》列入“酷吏列传”,这也是董宣为官的缺陷所在。(记者 余子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