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即日起将11种慢性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农民如患有此类疾病,单一病种每人每年最高可获960元补偿。
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即日起将11种慢性病(下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农民如患有此类疾病,单一病种每人每年最高可获960元补偿。
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近年患慢性病的农民人数明显上升,慢性病成为农民的“健康杀手”,短期难治愈,给患病农民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甚至出现因病返贫。
这11种慢性病被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后,患病农民经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按70%比例获得补偿,患者每人每月最高可获80元补偿,全年最高可获960元补偿,补偿时间自获得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偿资格当月起计算。参合农民年度内最多享受两种(含两种)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补偿。
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偿范围包括一般慢性病治疗相关的药品、检查费、治疗费等,被列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药物目录》《河南省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均可被纳入补偿范围。此外,门诊一般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及诊查项目应遵循:单一病种口服药原则上为同类药品,不超过三种;诊查项目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超过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