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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洛阳新农合政策更惠民 一般慢性病每月最高报销80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12.31 19:00
  符合一般慢性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农民患者,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看病买药,所花费用可以享受70%的报销,食道癌等重大疾病费用限额标准升高……今日,洛阳网记者从洛阳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合办”)了解到,2015年1月1日起洛阳市新农合加大对一般慢性病门诊和重大疾病住院救治等补助力度,政策将更惠民。

  一般慢性病在定点医院看病费用报销70%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每月的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2015年1月1日,《洛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他们的负担将大大减小。

  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我市新农合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其中家庭账户为50元至60元,门诊统筹10元至20元,具体由县区根据当地情况和医疗费用花费情况等进行分配,两项加一块农民新农合账户内将有60元至80元。

  按照政策要求,高血压、糖尿病等一般慢性病患者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所发生的与一般慢性病治疗相关的药品、检查费、治疗费等,符合《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河南省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均可纳入补偿范围。

  且门诊不设起付线,将按70%比例对费用进行报销,每月最高报销80元,自获得门诊一般慢性病资格当月其计算。这就意味着,如果新农合参合患者每月的药费为110元左右,那么其只需自己承担30多元就够了。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药品目录》共包含1849种西药和中成药等,基本包含了各种疾病所需常用药。

  需要注意的是,一种一般慢性病病种口服药,同类药品不能超过三种,诊查项目占医疗总费用额度不超过20%。

  如果您符合一般慢性病认定标准可向当地乡卫生院申请

  那么参合新农合的农民怎么才能享受到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呢?

  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合农民所患高血压、糖尿病等一般慢性病的,可带上自己的病例等向当地乡卫生院提出申请,进行门诊一般慢性病认定。如果你通过认定,将会领到门诊一般慢性病就诊卡或门诊一般慢性病专用病历,作为享受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偿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合农民患有两种以上一般慢性病,那么每年其最多享受两种(含两种)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补偿,而且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期间,当月不再享受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偿。

  而且,患者不得自行调换救治定点医院,确需调换救治定点医院的需经当地合管办登记备案,且每年只能调换一次,不得跨统筹县(市、区)。

  市农合办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每年会对已确定为门诊一般慢性病的参合患者复核一次,对亡故或次年未参合的,将销其享受门诊一般慢性病补助资格。

  21种重大疾病限额标准、药品范围等调整

  重大疾病不仅对患者身心造成巨大伤害,还给患者家庭造成巨大压力,有些特别困难家庭甚至无力进行治疗。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后,不设立起付线,按照省级65%、市级70%、县级80%的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极大缓解了重大疾病患者经济压力。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纳入重大疾病政策保障的病种共有门诊和住院救治病种35项。

  明年,在这35种重大疾病中,对21个病种的费用限额标准、特定药品范围、年龄限定以及补偿比例等内容作出修改,修改后新政策将更加惠民。

  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以肺癌这个病种为例,此次调整升高了其费用限额标准,调整前该病种省级费用限额标准为22000元、市级为16000元、县级为9000元,调整后省级限额标准升高为35000元、市级为25000元、县级为17000元。之前参保新农合的肺癌患者在办理正常审批转诊手续后,到我市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为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住院,之前能报销22000×65%=14300元,调整后,可报销35000×65%=22750元,可多报8450元,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除急诊以及重症精神病外,重大疾病患者未办理正常审批转诊手续直接到省级救治医院住院治疗的,新农合基金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该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还未缴费的尽快交费

  市农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015年的新农合集中缴费已经结束,据统计,全市已有400多万农民参加2015年新农合。

  为了给现在仍然没有缴费的农民提供方便,目前正在进行零星缴费,如果您想要参加2015年新农合,春节前请联系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咨询缴费事宜。(白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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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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