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对城市区住宅建设项目无偿配建幼儿园工作进行部署。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对城市区住宅建设项目无偿配建幼儿园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师资薄弱、质量不高,“上公办幼儿园难、上民办幼儿园贵”问题突出,成为我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学前教育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科学育儿,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
目标
明年年底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截至2013年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三年毛入园率为80.06%,仅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照100%入园率计算,洛阳学前三年应入园未入园儿童仍有5.37万名,一年毛入园率仅为85%。
意见提出,到2015年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85%;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85%以上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超过80%。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2%;幼儿园全部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超过95%。
开“源”
城市区住宅项目须无偿配建幼儿园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开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开办分园或合作办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积极开展管办分离、委托办园、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试点,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意见提出,要通过公建民营、小区配建、委托办园、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同时,引进总体投入较大的“品牌连锁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向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满足幼儿不同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
关于农村学前教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办幼儿园在办园理念、教育管理、保教方式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公办幼儿园。
会议特别强调,城市区住宅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无偿配建幼儿园。规划部门要把幼儿园配建事项列入规划技术要点。
投入
学前教育经费不低于教育总投入的3%
意见明确,要根据人口出生及人口流动趋势,科学预测、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按照城镇每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的普惠性幼儿园,乡镇3万人口以上的至少开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至少开办1所标准化、普惠性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进行规划。
意见强调,幼儿园选址应本着方便群众接送的原则,靠近居民区。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农村幼儿园建设要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意见透露,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3%(2013年为1.8%),并在今后5年逐年增加。
幼师
定向培养男性幼儿教师
针对幼儿教师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问题,意见提出,要探索定向培养男性幼儿教师的方法和途径,逐步解决幼儿教师性别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意见提出,鼓励我市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多种类、多层次的幼儿教师培训。从2015年起,5年内对园长、教师和保育人员轮训一遍,逐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师资人员定期培训机制。
意见明确,要保障公办幼儿园聘任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幼儿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审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严管
指导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
国家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分别对3岁至4岁、4岁至5岁、5岁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意见提出,要贯彻落实指南精神,杜绝“小学化”教学倾向。
意见强调,未获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办园资格。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政府定价管理和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公示的制度。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指导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要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第三方评估监测体系。(部分条款正在进一步完善,以最终印发文件为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孙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