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嵩县田湖镇安监所所长被撤职 派出所所长被诫勉谈话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3.10.12 09:16

  在9月12日播出的第二期《百姓问政》节目中,嵩县田湖镇一家木业公司对当地投资环境不满一事,引起关注。记者日前从市纪委获悉,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做出处理,其中,田湖镇安监所所长被撤销职务,田湖派出所所长被诫勉谈话。

  当期节目播放的暗访短片显示,嵩县田湖镇的这家木业公司自2009年6月投资建设以来,当地基层站所经常以各种名义前来检查,且检查人员态度嚣张。该公司一名负责人称,田湖镇安监所所长到公司检查安监工作,提出需要拍照,让公司给其购买照相机。此外,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经常出现物资被盗问题,公司报警后,警方态度生硬。

  此事被《百姓问政》节目及媒体曝光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2012年2月召开的嵩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安监所须配备照相机等必要办公用品。同年4月5日,田湖镇安监所收取该木业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完善手续保证金共计3000元。安监所在收取费用时,没有向木业公司讲清费用用途,让公司误认为是购买照相机所用。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3月至5月,田湖镇安监所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向辖区内的木业公司等17家企业收取企业安全生产保证金、完善手续保证金共计2.9万元,此行为属违规收费。基于上述情况,相关部门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田湖镇安监所所长李某某撤职处分。

  调查组还了解到,嵩县公安局田湖派出所民警王某某服务企业意识不强,特别是在该木业公司出现物资被盗问题时,没有对案件进行及时查处,也没有按规定对受害人进行当面回访。田湖派出所所长王某某在得知此案件未查处后,对工作要求不严,只作了一般性布置,没有认真督促。基于此,相关部门给予民警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所长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调查组责令田湖镇政府退还安监所向企业收取的2.9万元相关费用,并将这家木业公司确定为嵩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重点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记者李三旺)

以往报道:第二场《百姓问政》暴露出的招商引资问题“可气、可叹、可恼”

[ 责任编辑:孙阳丹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
瀍河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在洛阳市第三人...
  •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 ·得了痛风,到底该咋吃
  • ·挑战生命“禁区”,高难手术点亮七旬患者“新生”希望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焦点访谈》聚焦洛阳:以花为媒 为文...
  • 4月20日至21日,洛阳公交将开通薛之谦...
  • 谷雨至!洛阳最高气温明显下降 未来以...
  • 洛阳120上线“短信视频呼救”功能
  • 洛阳市委组织部研究部署部机关党纪学...
  • 小女孩险被骗17万余元 警惕诈骗黑手...
  • 科技赋能!中国一拖以产业创新催生新...
  • 开行40列!洛阳中欧班列实现一季度“...
  • 抢抓RCEP政策红利 洛阳海关推动超8.6...
  • 薛之谦演唱会期间 洛阳地铁将延长运营...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