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副市长张世敏在洛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今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律对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限制旅游景区涨价、杜绝“零付团费”、规范导游行为等做出明确规定。
我市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行业企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作为近期重要工作,推进旅游兴市战略。
(记者 戚帅华)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