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以“环境创优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标尺,紧紧围绕“福民强县”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务实重干、实干争先,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等县以上集体荣誉表彰43项。
一、抓创业促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成效显著
(一)抓政策落实,扩大就业规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积极就业政策,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保稳定、促就业。全县实现新增就业725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97人,“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77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55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低于县下达目标0.5个百分点。
(二)抓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不断加大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省级优秀训练中心和县技工学校作用,强力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以培训带动就业。共开展各类培训19931人次,“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后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和“培训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致富”的“1+X”就业倍增模式在我县基本形成。不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由原来的几个工种扩展至90多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237人,为县内外企业输送了一大批专业技能人才。
(三)抓就业载体,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三级平台网络化建设和乡镇劳保所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畅通劳务信息渠道,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招工任务。利用红旗广场大型显示屏发布了35家企业招工信息、20余项政策法规和15条公益性广告。同时,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和城乡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切实解决县内企业用工需求,我局先后举办了“春季就业再就业招聘会”、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等大型专场招聘会多次。加强区域劳务合作,积极开展劳务接洽、校企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全年完成劳务输出18.13万人次,其中,县外转移11.48万人次,县内转移6.65万人次。
(四)抓贷款发放,扶持全民创业。不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多方筹集担保基金,助力城乡劳动者创业。全年受理贷款申请2040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55万元。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29笔1311万元;返乡创业农民工1671笔6577万元;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3笔98万元;复员退伍军人17笔69万元。扶持2040人自主创业,直接带动6120人实现创业就业,扶持创业人数位居全市第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被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保民生促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抓试点齐推进,社会保险覆盖城乡。我们紧紧抓住我县被确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机遇,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了试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在电视台开辟了政策专栏,发放政策宣传彩页、便民手册等50万份,出动宣传车300余台次,组织开展了干部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活动,达到了政策到家、标语上墙、干部入户、动员到位的效果,营造了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的浓厚氛围。二是抓组织,强力推进。我局成立了驻乡镇指导组、局科级干部包乡镇工作组和政策咨询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乡村干部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抓管理,规范有序。邀请省、市业务专家对县、乡、村500余名经办人员进行了集中轮训,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深入田间地头,逐户逐人登记造册,40天内顺利完成了全县40余万人120余万份表册的填写、审查、复核、录入等工作。同时,坚持一天一通报、一周一督查,及时解决工作难题,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惠民。2011年,全县参保居民达35.5万人,参保率87%,收缴保费3200万元,为全县6.5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2380万元。
(二)抓扩面促征缴,基金征缴再创新高。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工作,不断扩大五项基本保险的社会覆盖面,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贯彻实施社保法规。按照“宣传贯穿始终、多种形式结合、务求取得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呈现出形式多样化、载体多样化、方法多样化的鲜明特点。二是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参保缴费氛围,实施“五险合一”一票征收,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实现各险种参保人数和保费征收稳步增长。征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金14869万元。其中,征集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0609万元,征集医疗保险金3380万元,征集失业保险金485万元,征集工伤保险金276万元,征集女工生育保险金11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037人。三是全面落实保险待遇。更加注重发展成果共享,及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了全县企事业单位9080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13991万元;认真落实上级政策,为全县6519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97元,人均增幅13%。
(三)抓维权促和谐,劳动关系总体协调稳定。一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稳定。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案件等“四专项一查处”活动。监察用人单位743家,涉及劳动者53037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20000多份,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730份,签订劳动合同25389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084人次,受理投诉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3起,结案83起,涉及农民工2459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07万元。二是信访仲裁调解力度不断增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一手抓争议处理,一手抓争议预防,着力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率,减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发生率,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了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组织干部下访和矛盾排查化解“三项制度”。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密切关注各类特殊群体的动态,加强信息研判、落实稳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妥善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调查处理上级批转信访案件14件,办结14件。赴市接访2起,县接访1起,圆满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3起,结案43起。调解结案36起,裁决6起,时效内结案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因裁决不当或不作为引起的上访事件。
三、严管理促规范,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一)事业单位管理更加完善。基本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首次岗位聘用。全县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共682家,完成聘用认定11498人,其中,管理岗位2304个,专业技术岗位7997个,工勤岗位1603个。
(二)人事招聘考试更加透明。严格执行招聘计划和招聘结果“双备案”制度。组织了县委党校教师招聘、县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县污水处理厂和热力公司人员招聘的考试及面试工作。每次招录从组织报名、考试、体检到最后录取,均坚持以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为原则,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全程公开、阳光作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行政审批事项更加规范。严格审批程序,共办理离退休496人,其中企业308人,机关事业188人,特殊工种76人,病退12人。组织31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其中技师66人,高工144人,中工66人,初工42人。完成初、中、高级职称评审218人,其中高级50人,中级158人,初级10人。
(四)工资制度改革更加扎实。全面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开展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情况清理核查,启动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为全县82家机关事业单位481人晋级晋档,事业单位9433人增加薪级工资,办理职务晋升、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增加津补贴、调入、调出等工资审批11083人次。
四、强基础促长远,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社工作样样涉及民生,公共服务需求量大,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的矛盾在我局十分突出。因此,我们痛下决心举全局之力攻坚克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于2011年4月14日奠基,并于年底顺利封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柳泉镇、樊村乡、三乡镇、白杨镇等4个重点乡镇建设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二)完成乡镇劳保所上划管理。为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完成了乡镇劳保所上划管理工作,这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要求,是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现实需要。
(三)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验收。我们以“环境创优年”活动为载体,抓学习,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素质。抓行政审批,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抓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促进单位整体功能有效发挥。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懒惰、虚假、浮躁、扯皮“四大顽症”,进一步解放干部职工思想,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