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1 “环境创优年”和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基础上,2013年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
(四)围绕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多渠道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1.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抓好社会治安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打黑除恶扫痞”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抓好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切实整治水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问题,积极开展汽车尾气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抓好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治理,加强对城市小区物业的管理和监督,有效规范其收费标准,提高其服务水平。四是抓好中小学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坚决纠正中小学大班问题,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五是抓好奢侈浪费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标准接待,限制出国和异地参观考察活动,对没有实际内容的考察活动一律取消,严禁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六是抓好“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单位严格遵守审批、收费、罚款、执法工作制度,对“吃拿卡要”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办好十大福民实事。围绕市委、市政府2013年承诺的十大福民实事,有关部门单位要制订具体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统筹抓好落实,真正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抓好服务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强化暗访监督问责,严肃查处“四乱”“四难”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腐败问题。一是切实治理征迁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征迁、补偿问题。二是切实纠正保障性住房分配不按政策办事问题,严厉打击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行为。三是切实治理低保办保难、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查处低保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切实治理行政执法不公中的腐败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严格规范的执法制度,严禁利用执法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严禁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五)围绕提高执行力抓落实。
1.切实解决工作有章不循问题。各级各单位都要清理规范已有的规章制度,积极建立科学管用的新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管事、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
2.有效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认真解决政策制度棚架问题,教育干部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肃查处办理企业请办事项中徇私弄权行为。
3.认真解决机关办事效率低问题。各级各单位要重新审核本地本单位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制定具体的“减”“压”措施,着力减少收费事项、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限时办结制度,重要会议、文件抓紧传达,不得拖延;上级交办事项当日布置,及时办结;基层请办事项抓紧研究,及时回复。
4.有效解决工作推诿扯皮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要全面理清职权底数和依据,细化机关部门单位职责,对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减少和避免推诿扯皮。
5.着力解决机关纪律松懈问题。要重点杜绝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购物、炒股、打牌、看电影等现象,要坚决查处上班时间到休闲场所娱乐问题,要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问题,严明工作纪律。
(六)围绕争先晋位抓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都要制定在全国、全省争先晋位工作目标,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承诺,并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1.县(市)区的争先晋位。各县(市)区的争先晋位工作目标,能量化的要量化,无法量化的要提出形象进度和时限要求,在全省排名靠前的要继续争先,落后的要努力晋位。
2.市直单位的争先晋位。市直各单位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要争先晋位,各项目标要与洛阳的发展和实际地位相匹配,有评比的要争取进入全省前三名,没有评比的要在全省出成果、出经验。
3.争先晋位工作的奖惩。对争先晋位成绩特别突出、位居前列的地方和单位,要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承诺目标任务的,要向市委、市政府做出说明。对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差距较大的地方和单位,按照目标管理规定予以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