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切实做好城市房屋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按照防汛工作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房屋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危旧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房屋、人口密集场所房屋、装修改造后正在使用的房屋、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等进行检查,建立房屋安全检查档案;对已被市房屋安全管理处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认真做好排险工作。
市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提醒各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等,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向该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联系电话:63927655、63368670。
(记者 闫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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