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市人社部门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安排了1000个见习岗位,2011年至2012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高校毕业生(含拟到洛阳就业的市外高校洛阳籍毕业生)可于5月20日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报名。
申请见习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2011年毕业的,须由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毕业证,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报名。
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已参加过见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毕业生见习期间,见习企业(单位)为其提供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364元,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企业(单位)可在毕业生见习结束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拨打63296051、63296371咨询。(见习记者 任娜 记者 武逸民 特约记者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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