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机场获悉,自5日零时起,往返洛阳机场的多个航班燃油附加费有所调整: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涨至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维持70元不变。
按规定,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收取70元。
目前,洛阳机场开设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包括洛阳至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重庆、厦门和昆明。需要乘客注意的是,3月5日零时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航班变更至3月5日零时(含)以后,需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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