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马先生家住涧西区,但妻子的户口在湖北。马先生跟妻子打算生个“龙宝宝”,他想知道是否需要回妻子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都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帮办:据市计生委发展规划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像马先生这样的情况,有两种办理准生证的方式可供选择。
方式一:如果男方户籍所在地在洛阳市,女方户籍所在地在外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即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该负责人说,男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后,男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如果女方之前没有办理婚育证明,则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方式二:如果女方想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男方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出具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所需的男方婚育状况证明材料,女方拿着这些婚育状况证明材料即可到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记者 曾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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