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闵女士父亲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她想了解有关烈属定期抚恤的相关政策。
帮办:市民政局优抚科相关工作人员说,烈士的父母、配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无生活来源的和烈士生前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可享受烈属定期抚恤。
凡符合这些条件的烈属,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烈属定期抚恤,申请时申请人需持烈士证、身份证和户口簿。
按照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城镇烈属每年的烈属定期抚恤金为10480元,农村烈属每年的烈属定期抚恤金为6030元。(记者 马毓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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