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嵩县的王先生来电反映,他的姑姑84岁了,家住宜阳县白杨镇石垛村,姑姑一家想申请农村低保,但不知道申请农村低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帮办:日前,记者走访了市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表示,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城市区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620元,县(市)区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32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王先生姑姑一家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如果低于1320元,其户主可向所在地村民居委会申请领取并填写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还须递交居民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等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石垛村村委会接到相关低保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将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后,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的报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初审。宜阳县白杨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并将有关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宜阳县民政部门审批。宜阳县民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对批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在其居住地的村务公开栏内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当月起享受低保待遇。
目前我市的农村低保对象是分类施保的。A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2元,B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2元,C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记者戈晓芳通讯员邓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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