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日前,家住涧西区的陈女士来电反映,她的户口在湖南,目前在我市一家单位工作,单位已为她缴纳了三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由于工作调动,她要去外地工作,她想知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帮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陈女士的实际情况,她的住房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方式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公积金提取可分为一般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自建、翻建自住房,低保、特困、重大疾病等情况属于一般提取。退休、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就业满两年或外地户口、死亡、出境定居、工作单位变动等情况属于销户提取。
陈女士因工作变动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她携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提取申请书等资料,到位于太原路与联盟路交叉口的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上的全部金额。
另一种方式是,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陈女士所办理的属于异地转移,需要去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填写完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然后携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工作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发的转移联系函等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转移手续当场即可办理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陈女士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前,先要了解清楚,转入地是否已开通了跨地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如果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则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卢彦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