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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新闻  

帮办新闻:二手房过户 分四步走

2011-12-05 08:48        [来源:洛阳日报 ]

  求助: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称,他于2009年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80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在打算将房子卖给朋友。杨先生想了解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自己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帮办:昨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果想办理二手房过户,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管局服务窗口。二手房的过户程序可以分四步走:

   第一步,买卖双方首先需要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到二楼的房产买卖办理咨询台领取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好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市场处窗口办理过户申请,审查没有问题后,工作人员将房屋相关信息录入电脑,生成并打印出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买卖双方核对申请书内容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名,接下来就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地税局窗口缴纳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税局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契税由市地税部门征收。如果交易房屋属于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一套普通住房,按照房屋成交价的1%向买方征收;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家庭唯一一套普通住房,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向买方征收;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一套非普通住房,按照房屋成交价的4%向买方征收;如果交易房屋属于二套房,则统一按照房屋成交价或市场价的4%向买方征收。

   如果购买的房屋在取得房产证后居住未满5年就对外销售的,市地税部门要向卖方征收房屋成交价或市场价5.6%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所交易房屋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将由市地税部门按照房屋市场价向买方征收相应的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三步,买卖双方到二楼房管局的服务窗口缴纳交易手续费,普通住房每平方米6元(房改房每平方米3元),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买卖双方将所有的完税凭证递交到初次办理过户申请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为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单。

   第四步,30个工作日后,二手房交易的买方拿着身份证原件、受理通知单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管局3号窗口领证,领证时须缴纳60元的工本费。(记者曾宇凌)

责任编辑: 席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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