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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2011.04.03 12: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当前天气晴好,气温偏高,预计群众入山祭祀扫墓、踏青旅游的人数将急剧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做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形势和特点,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着重实施好“六个一”宣传活动,即: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于清明节前发表一次电视讲话或接受电视台专访;有关部门要给林区住户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重点讲清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预防森林火灾的要求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林区乡(镇)在4月3日前要组织各行政村或自然村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动员群众进一步强化野外用火安全意识;山区和临近林区的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前普及一次森林防火教育课,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重点林区乡镇要至少组织出动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配挂防火标语,配带高音喇叭,每天走乡串村巡回宣传;在交通要道、村镇街区、进山路口、风景名胜区等重点位置要刷写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以警示过往群众和进山游客。

二、严格火源管理,坚决制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各种违章用火行为。鉴于清明节前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野外用火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放牧烧荒、吸烟等各种违章用火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禁烧禁放措施,统一发布防火公告,警示教育广大群众。重点林区乡(镇)要动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重点林区进行宣传、巡逻、纠察,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各了望台(哨)和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动态。各森林防火检查站要24小时值班检查,严禁游客携带火种入山。寺庙、道观等宗教场所要加强对香客、游客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坚决制止在林区内随意点燃香烛纸帛。要强化重点部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对墓地、坟场等祭祀集中场所,要确定专人,分片包干,严防死守。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理,严禁烧荒、燎地边、烧秸秆等行为。

三、严阵以待,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对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导,落实好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集中食宿,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重点乡镇森林消防突击队要强化训练,一旦出现火情,要确保能够迅速集结,及时投入到扑火救灾中去。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狠抓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森林防火工作务必做到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主管领导要深入林区重点部位,检查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负责制所赋予的职责,切实落实森林防火相关政策及扶持措施,尤其是要发挥部门优势,帮助分包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于清明节之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大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整改存在问题。

洛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责任编辑: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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